7月4日,云南省财政厅举行和先念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(摄影:吴国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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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04-27 16:42:00 字号:【大 中 小】 打印 关闭 收藏
按照云南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2017年云南省首次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,旨在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全省营商环境,构建“亲”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,推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、提高办事效率,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发展。云南省工商联牵头,组织7720户民营经济代表对37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,本次评议中财政部门综合得分为85.67分,在37个被评议部门中位列第4名。
近年来,云南省财政厅不断强化民营企业服务工作,按照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部署,加大力度整合专项资金,探索设立产业发展基金,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方式,致力服务民营企业。
一、加大投入,助推民营经济发展。启动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,2014—2017年共安排资金18亿元,共扶持创办微型企业8万余户,省、州(市)、县三级财政累计发放直接补助资金近24亿元,银行累计发放贷款18.75亿元。2017年通过调整支出结构、引导资金投向,安排民营经济专项资金8790万元,用于民营企业转型升级、技术改造、首台套奖励和上台阶奖励等。
二、创新方式,破除民营企业发展瓶颈。2016年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全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,设立了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基金,基金按照母子基金结构运作,2016—2017年,省财政出资34.5亿元,募集社会资本35亿元,形成了共计69.5万元的省重点产业发展母基金池。设立了规模2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,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,合作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后,当发生贷款风险时,风险补偿金将按照办法规定的比例进行代偿。
三、改进作风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。高度重视服务民营企业,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,走进企业、贴近行业、下到基层,不断强化服务意识,坚决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”以及庸政懒政怠政的行为。改革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的管理办法,实行网上申请、网上办理、网上永久公开。根据此次省工商联的评议结果,云南省财政厅对民营企业评议财政部门的结果进行了通报,并就评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,切实改进工作作风,不断创新工作方法,简化办事流程、提高服务水平,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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